2023年7月17日,上海市建設工程安全質量監督總站發布了2023年的上海市工程檢測機構專項檢查通知,具體如下。
各有關單位:為貫徹《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管理辦法》(住建部第57號令)、《上海市建設工程檢測管理辦法》(滬府令第73號)精神,落實《加強本市工程檢測機構能力評估事中事后監督管理的通知》(滬建質安【2021】874號)文件要求,進一步規范本市建筑工程質量檢測行為,切實保障工程質量,上海市建設工程安全質量監督總站(以下簡稱“市安質監總站”)根據年度工作計劃,決定開展本市建筑工程質量檢測機構專項檢查,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檢查時間
2023年7月至2023年底。
二、檢查范圍
已取得檢測機構資質并通過能力評估認可的本市建筑工程檢測機構。按市安質監總站“雙隨機,一公開”的要求隨機抽取。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筑工程質量檢測機構,將按差別化監管原則提高抽取比例:
(一)近兩年有行政處罰記錄或存在違規行為被市區兩級建設監督管理部門通報的檢測機構;
(二)未取得相應資質、資質證書已過有效期或者被查實超出資質許可范圍仍開展業務的檢測機構;
(三)出具虛假檢測數據或者檢測報告被查實的檢測機構;
(四)有投訴舉報并被查實的檢測機構;
(五)未按要求進行檢測信息及數據上傳的檢測機構。
三、檢查內容
(一)檢測機構資質、人員及儀器設備配備情況;
(二)檢測機構樣品管理、檢測報告、檢測數據的真實性及檢測信息系統使用情況;
(三)以基樁檢測為重點的施工現場工程實體檢測。
具體檢查內容詳見附件。
四、檢查方式
由市安質監總站牽頭實施,邀請相關行業協會及專家組成檢查組。
五、檢查處置
對于違反法律、法規、規章及強制性技術標準,存在問題的工程質量檢測機構,將開具行政措施單,責令限期整改;對于情節嚴重的單位和個人,將依法實施行政處罰。
本次檢查結果將向社會公開通報。
六、廉政要求
本次檢查將嚴格落實市安質監總站《廉政風險防控手冊》的規定,加強紀律約束和社會監督。檢查前向市安質監總站紀委匯報專項檢查方案,檢查中邀請效能特邀監察員進行監督,并向各參建單位發放《黨風廉政建設信息反饋表》。
附件:檢測機構專項檢查事項清單
